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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胡适文库”的设想

1998-09-30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北大百年校庆前后,我得到海内外好几位老学长的表扬,理由是“为胡适说了几句公道话”。如此谬奖,让我大吃一惊:谈论现代中国思想史上占据枢纽地位的适之先生,在我看来乃“天经地义”,何以还值得表扬?转念一想,大概是五十年代声势浩大的“批胡”运动留下来的后遗症:在很多人眼中,胡适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平反”。尽管学界十几年前便冲破禁区,出版界也热情配合,可专业以外的读者,依然对适之先生的历史功绩心存疑虑——这才有了我的“不虞之誉”。

我同意余英时先生的观点,“适之先生是二十世纪中国学术思想史上的一位中心人物”;对于如此重要的“中心人物”,你可以追随,可以商榷,也可以批评挖苦,更可以引申发挥,但不能完全忽视其存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适》第6页,台北:联经,1984)。近年中国学界之热衷于“重新发现胡适”(借用耿云志为北大版《胡适研究丛刊》所撰“代发刊词”),在我看来,已经跨越“政治平反”阶段,而与九十年代学术史研究潮流息息相关。不再是泛论胡适的功过得失,或者追忆胡适的为人为文,一旦深入讨论适之先生的哲学、史学、文学,或政治、道德、教育,最大的障碍是资料不全。

胡适成名早,而且有“历史癖”,深知自己日后必将成为研究对象,故有意识地保留了许多重要资料。理论上,没有比研究胡适更“资料丰富”的了;但实际上,作为具体的研究者,很难自如运用此等“丰富资料”。除了美国康乃尔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的若干收藏外,有关胡适的资料,主要见于台北的中央研究院胡适纪念馆,以及北京的北大图书馆、北京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内地以外的资料,胡适纪念馆收藏甚丰,而且屡有创获。最近的例子,一是编成《论学谈诗二十年——胡适、杨联?往来书札》(台北:联经,1998);一是允许周质平教授利用其收藏的胡适致韦莲司书信、电报二百多件,撰写出饶有兴味的《胡适与韦莲司——深情五十年》(台北:联经,1998)。至于胡适纪念馆之所以有此收藏,主要得益于杨联?和韦莲司的无私捐赠。借用《论学谈诗二十年》“编印缘起”的话,捐赠者“无意藏私、视为独得之秘的磊落胸怀,跃然纸上,令人敬佩”。至于为何捐赠,我想,主要是出于对书信主人的尊重;当然,也有便利学界的意思。而由于胡适纪念馆的努力,杨、韦二君的良好用心没有落空。

由此想到内地的情况,实在不容乐观。大概谁也不会否认,胡适的主要贡献,在于其提倡新文化运动,以及由此而执中国思想界之牛耳近三十年。应该说,胡适研究的资料,以存留在内地的最为可观;可目前并没有从事胡适研究以及资料收集整理的专门机构。修“纪念馆”大概有些阻力,建“文库”总没有问题吧?不必贪多求全,单是将胡适1948年离开北平时寄存在北大图书馆的102箱书籍和文件整理并向学界开放,便是功德无量。

没想到当我向北大图书馆提出这自认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时,得到的答复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原因是,当年为了集中力量批判胡适的“反动思想”,有关部门将胡适的书信及文件调走——现存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再加上胡适收藏的善本书被划归北京图书馆,目前北大的收藏,远不足以建立名副其实的“文库”。这我就不明白了,适之先生的遗嘱流传甚广,北大为何不以此作为法律依据,向有关部门申诉?胡先生立于1957年春天的遗嘱说得很清楚:

第二条:确信中国北平北京大学有恢复学术自由的一天,我将我在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不得已离开北平时所留下请该大学图书馆保管的一百零二箱内全部我的书籍和文件交付并遗赠给该大学。

除非怀疑遗嘱有假,或者认为北大没有“学术自由”,否则,有什么理由拒绝“完璧归赵”?不过,中国的事情确实复杂。据说,北大也曾据理力争,但没有效果,因其涉及各有关单位的“既得利益”。

我不是法律专家,不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的“遗嘱”必须执行,或可以不被执行。我只知道文革期间没收的私人物品,后来都依照规定,尽可能发还给本人或家属了。既然胡适已经“平反”,其私人文件及藏书,也有必要给予妥善的处理。趁当事人不少还健在,调查取证不太困难,应该对这一百零二箱私人物品“给个说法”。否则,适之先生“处心积虑”搜集(了解先生史学趣味之浓厚者,当不以此说为谬)、并希望遗留给后世的宝贵藏品,将可能永远“身首异地”。

胡适遗留在内地的藏书及文件的归属问题,需要有关部门的调解或者法院的决断,作为一介书生,我只是表达一种愿望:尊重适之先生的权利,以及学界使用这批材料的迫切需求。对于“藏家”来说,藏品集中还是分散,纯属所有权之争;作为学者,则希望藏品能“物尽其用”。倘若上述三家能以学术为重,将身首三地的藏品合而为一,并以此为基础创建“胡适文库”,则学界幸甚。

不管拟议中的“胡适文库”属谁,我都希望能有以下三点承诺:一、尽早编纂并出版胡适藏书目录及胡适藏书题记批语;二、继续搜集并整理出版胡适书信及有关文件;三、对学界开放,允许研究者自由查阅文件及藏书。这三点都是针对国人注重“收藏”而相对忽视“使用”的现状,同时吸取前此若干名人的藏书捐赠之后“一入侯门深似海”,研究者反而无缘得识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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